2009年1月24日 星期六

《游龍戲鳳》如果解讀成一套戲劇

一邊看一邊就感覺毫不實在,不是不感動,也不是不有趣,就是感覺有點不對勁。

直到踏出戲院的一刻,我們終於明白哪裡出了問題。

就是整套戲的設置應該是舞台上。

對,這應該是一齣舞台劇,加多少少絕對可成為一套音樂劇。

沒有繁華的街景,主要的場景就是金碧輝煌也豪華得要命的酒店與樸實無華的小家,兩者形成強烈的對比; 沒有多餘的人物,就只有三對"問題"情侶。

故事就是常見的有錢仔裝窮遇上貧家女,記得以前有套電影叫"與龍共舞"或者早前的"有情飲水飽嗎?兩者情節與此差不多一模一樣,前者又是劉華,後者又是舒琪,只不過兩者都比此片踏實和惹笑得多。

當我看到最後達明主持的那個電視節目,更加覺得如果這是一套舞台劇會多好。

不過這是一套電影啊,不是4面台,但他的肢體語言與電視節目的表達手法,我想都是較適合舞台的。

而且,他不斷高呼slogan"幸福是要自己爭取的"未必太過老土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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